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通知
根据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》规定,每学年初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。具体流程如下:
各二级学院于10月18日前完成线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
按要求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申请、认定、公示等环节
线下认定工作完成后,需归档材料如下:
(1).《高等学校员工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本专科员工2018年版)
(2).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》
(3).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
10月18日前报送2018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报告
各二级学院在10月26日前完成在上海市资助系统的线上申请、审核。(具体时间以系统开放时间为准,另行通知)
注意事项:
1.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是学校作为帮困的依据。同时也是学校作为帮困名额分配的依据。
2.请注意网上申报的各项内容,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。
3.各二级学院做好纸质材料归档,根据要求,需有专门的档案室进行档案管理,原则上需存放四年以上。员工处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定期进行核查。
上海电力学院员工处
老员工资助管理中心
2018年9月27日